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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章 票房分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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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911事件带来的冲击,九月份的好莱坞一片冷清,没多少人再关注有什么新片上映,也没人在意哪个男明星又搞了哪个女明星,全美乃至全世界的焦点都集中在了纽约曼哈顿的那片废墟上面,而九月初和现在上映的影片,不管卡司和制作规模,除了扑街不会有第二个结果。

  尽管电影市场一片冷清,不少发行公司哀鸿一地,福克斯探照灯却出现了今年少有的振奋局面。

  《电锯惊魂》虽然在影院放映了八周就被迫下档,但耀眼的成绩,足以让很多人兴奋不已,同时也会获益。

  “随便坐,托尼。”

  看到托尼-古斯曼走进办公室,戈丁-克莱德态度极其亲切,“墨菲最近在忙什么?”

  托尼-古斯曼满脸红光,好像年轻了十几岁一般,“除了跟我们讨要票房分成,就是在准备新项目。”

  “噢?”戈丁-克莱德马上来了兴趣,“知道具体内容吗?”

  “他没有透露。”托尼-古斯曼摇了摇头,“我昨天去过斯坦顿工作室,他说剧本和大概计划完成后,会给我们看的。”

  戈丁-克莱德斩钉截铁般说道,“跟墨菲保持紧密的联系!”

  很明显,墨菲-斯坦顿是一个正处于上升期的导演。

  “我明白。”托尼-古斯曼说道。

  一部制作成本只有八十万美元的小成本恐怖片,最后从北美拿下6189万美元的票房,而且不是《女巫布莱尔》那种依靠发行公司取巧的方式,这样的导演值得任何一家公司重视。

  就在托尼-古斯曼这么想的时候,戈丁-克莱德忽然换了话题,“市场部新空出一个副总监的职务。”

  听到这话,托尼-古斯曼眼睛立即亮了,这是自己的机会啊!

  果然,戈丁-克莱德又说道,“是你第一个推荐了《电锯惊魂》,你这次为公司立了大功,我已经向公董事会推荐了你。”

  托尼-古斯曼大喜,“谢谢,谢谢你,BOSS。”

  戈丁-克莱德摆了摆手,“没有你就不会有《电锯惊魂》,也不会有公司与墨菲-斯坦顿的合作,这是你应得的。”

  用力点了下头,托尼-古斯曼心中一片欣喜,欣喜之余,忽然想到了墨菲-斯坦顿这个名字,如果自己在帕克城时就选择与他合作,买下《水果硬糖》,说不定早就升职了啊。

  对面的戈丁-克莱德不再说话,托尼-古斯曼知道自己到了该出去的时候了。

  想到要与墨菲-斯坦顿保持密切联系,他临走前提前上司,“墨菲已经数次催过票房分成了。”

  戈丁-克莱德微微皱眉,思考了一下,说道,“告诉他,属于斯坦顿工作室的钱一美分都不会少,但要等公司走完流程后分期付清,最晚到明年二月份,北美票房分成的所有款项都会汇入到斯坦顿工作室的账上。”

  这在好莱坞业内已经算是比较快的支付速度了,他和福克斯探照灯也没有动手脚的打算,北美的票房分账相对透明,而且墨菲-斯坦顿明显处于快速上升期,是一个极好的潜在合作对象,何况《电锯惊魂》的故事明显没有讲完,应该还有续集,与斯坦顿工作室闹出不可调好的矛盾绝不是明智的选择。

  话说回来,对方如果执导的是《女巫布莱尔》这样的影片,他真的就要好好考虑一下这笔分成的数字和支付时间了,一个透支市场的导演……

  虽然未必会做手脚,但拖上一年或者两年根本没难度,这样也能缓解电影公司的流动资金压力。

  就像戈丁-克莱德考虑的一样,好莱坞的电影公司总是根据对象的不同而做出适当的调整,这是一个标准的商业圈子,商业信誉是必要的,但尔虞我诈的手段同样不会少。

  911事件发生后一周,福克斯探照灯将一份财务报表传到了斯坦顿工作室,墨菲的律师罗伯特和会计师比尔进行了审核,基本没有问题,不过北美票房分账的报表传了过来,分成款项却要采用分期付账的方式,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才能支付到位。

  这是好莱坞发行公司和制作公司间的惯例,在双方实力地位相差很多的情况下,有时候款项的支付时间能拖到令人崩溃,像赖账最后闹上法庭的事也不是没有。

  墨菲对于福克斯探照灯半年的账期并没有太多意见,当初双方合同规定的是北美下档后十个月内付清,福克斯探照灯这不是在拖账,反而是在释放善意。

  相比于账期,他更多是集中在《电锯惊魂》的财务报表上面。

  这部影片在北美总计取得6189万美元的票房,扣除各种税费后,作为发行方的福克斯探照灯拿到了3050万美元的分成,这些钱有部分已经支付到位,有部分还在各大院线的账上。

  不过,福克斯探照灯发过来的报表上面,已经有了清晰的分成比例。

  从斯坦顿工作室与福克斯探照灯签订发行合约后的宣传期开始,福克斯探照灯总计先后投入了550万美元的宣传营销费用,另外还有50多万美元用于像仓储费、运输费、人工费、公关费和保险费用等一些繁杂的小支出。

  按照双方间的合约,这些费用都会计算在福克斯探照灯百分之二十五的北美票房额发行抽成里面,斯坦顿工作室并不需要另行支付,他们也无需再从影院的票房里面另外扣除。

  也就是说福克斯探照灯需要从3050万美元里面截留6189万美元的百分之二十五,也就是1550万美元左右。

  剩余的1500万美元也不是完全属于斯坦顿工作室所有。

  双方的发行合同中有一项补充条款,《电锯惊魂》的所有拷贝由福克斯探照灯联系冲印,费用也由福克斯探照灯暂行垫付,最后从北美票房分成中扣除。

  福克斯探照灯采取了保守的发行策略,最开始只有三十几个拷贝,直到《电锯惊魂》显示出足够的市场潜力才开始大规模冲印,最后的冲印拷贝数字高达2560个。

  这份报表上面,特地附加了一份胶片冲印厂的财务说明,因为与福克斯探照灯长期合作以及大规模冲印拷贝的关系,单个拷贝的冲印价格并没有墨菲预估的3000美元这么高,冲印厂给出的单价是2450美元,基本是业内大规模冲印的平均水准。

  如此一来,拷贝方面的支出高达627万美元,福克斯探照灯需要再从1500万美元里面扣除这笔款项。

  这样的话,斯坦顿工作室能得到的北美票房分成在870万美元左右。

  但这不是真正的收入数字。

  得到福克斯探照灯的财务报表后,斯坦顿工作室这边也做了一份支出预算。

  这870万美元,还有相当一部分要用于各种费用的支出。

  虽然墨菲的零片酬让比尔-罗西斯拿不到经纪人抽成,但他没有怨言,当初为这部影片的筹备和发行积极奔走,一方面是因为看好墨菲的前途,另一方面则是由于他能拿到一定的票房抽成。

  这个数字不算高,却足以抵得上他在CAA年收入的3倍。

  比尔-罗西斯能拿走25万美元。

  从付出和回报的角度看,他也值得墨菲付出这笔钱。

  另一方面,《电锯惊魂》在编剧工会、导演工会和演员工会都有备案,属于工会项目,在享受工会庇护的同时,也需要向工会缴纳一定的资金,按照好莱坞的惯例,这部分资金大部分都是在影片获得实际收入后缴纳。

  所谓工会备案和保护,对《电锯惊魂》这种小项目来说更像是例行公事,工会根本不会过多关注,发挥的作用实际上也无从谈起。

  但墨菲不打算赖账,好莱坞早就形成了成熟的游戏规则,在拥有一定的实力前,最好还是遵循这些游戏规则。

  毕竟他现在是个导演,不是监狱里面的囚徒,更不是自由记者。

  费用支出不止是这些,墨菲雇佣的菲力-拉舍尔、大卫-罗比、海伦娜和詹姆斯-弗兰科等人都是各自所在工会的成员,在1988年编剧大罢工之后,几大职业工会为旗下的成员们争取到了参与影片收入分成的权利。

  虽然分成比例很低,但不想麻烦缠身的话,这部分钱是必须要支付的。

  《电锯惊魂》制作中,墨菲雇佣的基本都是些没有太多资历的人,需要跟他们共享的红利并不多,在好莱坞很多A级大制作中,如果制作团队实力足够的话,往往能与制作发行公司分享一半的利润。

  这也是很多好莱坞公司用出一些见不得光的手段的原因之一,任何公司都不想看到自己的成本被无限堆高,然后利润空间被压缩到很小。

  再加上其他的一些小支出,在福克斯探照灯款项支付到位后,不算那复杂无比、墨菲到现在也很难彻底搞明白的公司税费的话,斯坦顿工作室北美票房实际进账在800万美元左右。

  相比6189万美元的北美票房,这一数字好像很不起眼,但票房这块蛋糕远不是制作方独自分享,而且80万美元的投资换来800万美元的北美票房进账,十倍的投资回报比在电影业中绝对是惊人的存在。

  何况,这只是北美票房,后面还有电视版权、录像带和海外市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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