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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九十四章:最闪亮的男人


王不仕有一种欲哭无泪之感。

        这哪里是给齐国公送礼,这分明是找虐啊。

        可是……

        他得撑下去。

        那齐国公,报复心理极强,睚眦必报,这都是自己答应下来的,只能任他摆布了。

        深吸一口气。

        虽然是一副痛苦的表情,可这一身行头,却依旧给人一种不怒自威之感。

        他脚步沉重的上了其中一辆马车,邓健笑嘻嘻的目送他离开,口里还大叫着:“老爷好走,赶车的放慢一些,别颠簸到了老爷。”

        说着,回头扯着嗓子吼:“给本总管将所有的主事和账房都叫来,这宅子,是咱们王老爷该住的吗?看看这砖,看看这石头,看看……丢人哪,王老爷名动天下,那是何等样的人哪?来,来人哪,将这些不值钱的家具,统统的搬出去,莫要碍了老爷的眼睛,统统丢了,不……送给西山书院的那些穷书生罢,那些穷书生真讨厌,咱们王老爷,最见不得就是这些穷人,还有这些字画……搬走,全部搬走。”

        邓健叉着手,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府上上下人等,个个瞠目结舌的看着邓健,不敢吱声。

        邓健眼睛一瞪,又大吼道:“这宅子里,统统金箔贴面,地上用的是什么鬼瓷砖,老爷踩着会舒服吗?用最好的,要郑记陶瓷行里烧制的,还有……”

        一个主事吓着了,抖索着道:“金箔?邓总管,这……这不成哪,金子,它是黄色的,这和宫里犯冲,这是大逆不道,要杀脑袋的。”

        邓健嘲讽的看了他一眼道:“你这蠢货,这便不懂了,西山金行里,炼制出来的白金,你没听说过?用白金!”

        这白金,其实是黄金炼制而成,掺杂进七成五的黄金,再和其他金属熔炼,便可得出白金。

        因为宫中尚黄,寻常庶民百姓,不得恩赐,是不得随意用黄金装饰的,因而西山那儿,便绞尽脑汁的折腾出了白金来。

        白色,朝廷总不能管对吧,虽然都是金子,同样是价值不菲,可就是颜色不一样了。

        “我不同意!”

        正在此时,一道不和谐的声音大吼出来。

        邓健怒了,气呼呼的道:“谁敢不服气?”

        这人叉手,在数十人拥簇之下出来:“正是老身。”

        竟是个妇人,可这妇人气势如虹,眼带努色,厉声道:“你邓健是什么狗东西,这还是不是我们王家,这儿,哪里轮的到你做主?”

        “呀,是夫人。”邓健顿时乐了,脸上努色全无,屁颠屁颠的跑上前去,恭恭敬敬的道:“夫人且息怒,我有话说,走,咱们内里说话。”

        妇人冷笑连连,不屑的看着他道:“你这狗东西,自你来了我们府上,就没好日子过,这鸡飞狗跳的,怎么着,你还想鸠占鹊巢?”

        “里头说,里头说。”邓健笑嘻嘻的道。

        这妇人剜了邓健一眼,却还是觉得这个邓健的来历过于蹊跷,老爷也不知中了什么邪,心里狐疑着,却还是随邓健进了堂里。

        见四下无人了,邓健才笑吟吟的道:“我乃方家的家奴,这一次,是奉了我家少爷,也就是平西王之子,齐国公之命来改一改咱们大明的风气,因而改头换面,来贵府,教一教王老爷怎么摆脱穷酸样。”

        这穷酸样三个字,过于刺耳。

        妇人欲怒。

        邓健笑呵呵的继续道:“夫人先别生气,别生气,王老爷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女儿都外嫁了,一个是在常州知府的夫人,这没错吧,对于这样的知府,我家少爷,只一封书信过去,就可以教人打断他的狗腿,教他永远站不起来。”

        妇人:“……”

        邓健又道:“还有一个女儿,嫁给了江南的一个顾家少爷,是不是?这顾家,在江南倒是有一些声色,可我家少爷只需捏捏手指头,就教他全家死绝,一家三十七口,一个不剩。”

        妇人打了个冷颤,脸色开始不好看了,一下子,气势弱了起来。

        只见邓健又叹口气道:“还有府上的三个少爷……”

        妇人连忙打断道:“你……别提他们。”

        “那不提。”邓健眨了眨眼,笑嘻嘻地道:“可为啥我家少爷,没有打死你家的两个姑爷呢?是啊,为什么呀?”

        说到这里,邓健一拍大腿,接着道:“这是我家少爷慈悲为怀啊,他是个讲道理的人,但凡你和他讲道理,他便绝不欺负弱小,可是我家少爷也是有脾气的,就比如说你们王家,你们王家靠着我家少爷发了这么大的财,我家少爷有说什么吗?有要杀你全家吗?我家少爷年纪大了,他懂事了,他也晓得,打打杀杀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我家少爷,现在是以德服人,现在王老爷就很服气我家少爷,很愿意与我家少爷一道合作,倡导新风气,现在,夫人有什么想说的吗?”

        夫人的表情很少复杂起来,沉默了片刻,叹口气道:“老身没什么可说的,但凡是对朝廷和齐国公有用的事,当然是极力支持都来不及,邓总管来到我王家,大家相识就是缘分,往后家中之事,免不得要邓总管照看着。”

        邓健连忙感慨道:“夫人果真是懂明理。少爷教诲的果然没有错,他一直教导我,现在时代不一样啦,打打杀杀的时候,都过去啦,出门在外,讲的是情理,也不是所有人都是不讲道理的。少爷真是英明哪,果然,小的出门跟人讲道理,大家都爱听。夫人您放心,这里里外外的事,小人都会安排好了,保管是妥妥帖帖,教您满意放心的,呀,夫人,咱们老爷,家财亿万,竟只给你这一身行头,这出门在外,是要教人笑话的,这不行呀。来人,来人哪,赶紧拉一辆车去恒源珠宝行,给咱们夫人拉一车首饰回来,只拣最贵的!再来一车胭脂水粉……”

        …………

        王不仕觉得心惊肉跳。

        这一身行头出现在翰林院,顿时,无数的翰林围拢来,个个惊诧不已。

        他们没见过这个啊。

        尤其是那墨镜,黑乎乎的,呀,王学士,他瞎了?

        于是有人大胆的凑到王不仕的眼镜前,放肆的东看看,西看看。

        眼镜之后,掩藏着王不仕羞怒的脸,他看着眼前的人,咳嗽。

        那放肆的翰林,顿时打了个哆嗦。

        呀,这么黑的镜子,王学士竟看得见?

        王不仕不徐不慢的摘下了墨镜,冷冷的看了这翰林一眼,其他的翰林,也忙是收起看热闹的神态,纷纷上前,给王不仕行礼。

        王不仕觉得自己的脖子,勒得慌,有些透不过气,面上赤红。

        可他这一身行头,配上他红光满面的脸……居然……很有几分豪迈。

        王不仕没有说话,只朝他们点点头,又重新戴上墨镜。

        他现在突然发现,墨镜也有墨镜的好处,这一身行头穿出来,很别扭呀,戴了墨镜就不同了,就好像身上多了一层保护色,至少,不至于如此面红耳赤。

        王不仕抬腿一走,入宫。

        翰林们顿时凑在一起,议论纷纷。

        “瞧见他的玉佩了吗?那么大一块,白璧无瑕,只怕价值不菲。”

        “还有那脖子上的链子,金灿灿,眼睛要晃瞎了。”

        “他的那个眼镜,竟是黑色的。”

        “呸,有辱斯文,不就是有几个臭钱吗?何至于如此,显摆……”

        “哼,我若有钱,断不学他,看他走路一摇一摆的样子……眼睛钻钱眼里去啦。”

        虽然大家唾弃了一番,却又不由自主的冒出个念头,我若也有钱,该多好呀,何至于为了每月的房贷忧愁呢。连这样不懂得洁身自爱的人,都可以有钱,上天,真的是很不公道啊。

        …………

        王不仕拖着一身出众的行头到了待诏房。

        然后王不仕被召入奉天殿……

        弘治皇帝正喝着茶,刚着戴着墨镜,一身锦衣,脖上挂着大金链子,腰间硕大玉佩的王不仕摇摇摆摆、叮铃哐当进来。

        扑……

        一口茶水直接喷出。

        萧敬吓的忙给弘治皇帝抚背。

        呛着了。

        弘治皇帝连连咳嗽,好不容易,才缓过了劲头来。

        其他几个,被弘治皇帝召开的大臣,个个瞠目结舌,惊呆了。

        王不仕见状,很是惭愧,忙不迭的拜倒,结果眼镜掉下来,吓得他连忙捡眼镜,这可是一百五十两银子呢,见眼镜完好无损,忙又松口气,道:“陛下,臣……万死。”

        弘治皇帝端详了王不仕老半天,才确定,这是自己的翰林侍讲学士王不仕,听他说万死,弘治皇帝沉默了很久,才道:“嗯,卿本无罪,何故请罪?”

        是啊,太祖高皇帝,虽然啥都给子孙们想到了,将子孙后代的事,安排的妥妥帖帖,可是万万也没想到,会有丧尽天良的狗东西发明墨镜和大金链子,所以,依律而言,王不仕这一身装扮,实在太合理不过了。

        弘治皇帝,更不至于如此为这个而治罪,这……就真的没王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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