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碎片
1
陈遂喜欢水, 家里走廊上全是鱼缸,宛如水族馆一样,卧室里甚至装有一面水波纹的墙。
连个性签名都是一句:焚海的人。
在一次访谈中, 主持人问陈遂:“如果用一个东西形容你,你觉得你是什么?”
他给的答案是:“海。”
孟菱听到他这么说, 忽然就开始难过——陈遂说他是海, 可他的个签是“焚海的人”。
我是海,也是焚海的人。
于是我——自己杀死自己。
好几年过后, 当陈遂的个签已经从“焚海的人”改为“孟菱的人”了, 孟菱才问他, 为什么对水有这么深的执念?
陈遂说不是执念。
而是感觉。
他问孟菱,你看过《分手的决心》吗?里面引用了孔子的一句话——智者乐水, 仁者乐山。我不是仁者,我喜欢水。
“十五六岁的时候我年纪小, 喜欢给所有事情赋予意义, 也喜欢凹疼痛青春的中二病。那会儿我因为杨老师去世, 和宋舒云撕破脸而变得特别堕落。我就在想,如果人往高处走是人的宿命,水往低处流是水的归宿, 那么我成为水, 下沉、悬溺、堕底,是不是都是正常的,而不是消极的?有人向往狂风,有人歌颂太阳,而我从此爱上了水。”
2
孟菱的《薄荷烟》出版前夕,陈遂亲自下厨为孟菱做了一顿烛光晚餐庆祝。
他买了二十多块现成的生牛排,煎了十几块才终于煎出两块还算满意的七分熟肉眼。
他把它们放进洁白的瓷盘里, 鸡腿菇,芥兰,土豆,圣女果和薄荷叶做简单的装饰,最后呈现的效果还算能看。
他们在屋外吃,那棵叫112的丁香树树梢上挂着一只黄橙橙的弯月灯,他们在树下相对而坐,树叶沙沙作响,花香沁人心脾,月亮触手可及。
树旁还有一个投影仪,他上午特意安装的,就为了晚上玩得开心。
他投了一首温和治疗,盛夏焰火梅子酒配音乐。
“好吃。”孟菱切了一块吃下肚,给出一个满意的评价。
陈遂‘嘁’一声,颇为自大:“这还用说。”
孟菱咬着叉子,笑盈盈的,不把他浪费了十几块牛排的事情揭穿。
陈遂问她:“第一本书出版有什么想法吗?”
孟菱想了想,诚恳地说:“希望大卖。”
陈遂失笑:“那要是没能大卖呢。”
孟菱喝了口梅子酒:“那就等下本喽。”
“心态挺好。”
“嗯……不知道为什么,并没有很着急想要一个结果,或许是出版梦圆了,剩下的反而都是感激。”
陈遂点头:“作者唯一能把控的就是写作本身,剩下的机缘,就交给命运吧,咱们的路还长,无论当下是红还是不红,都要踏踏实实的走下去。”
孟菱用力的点了点头。
陈遂喝了口酒,站起来说:“给你唱首歌吧。”
孟菱眼睛一亮:“唱什么。”
“之前答应过你,但没来得及唱的那首。”
孟菱一时想不起来,却因为想不起来而更加期待。
很快音乐响起。
“我曾爱过也失去过,尝过爱的甜与涩……”
第一句歌词出来的时候,孟菱就立即被击中了,而后只觉得血液都温热起来。
因为陈遂唱的是《没离开过》。
他们复合那天,坐出租车在街上游荡,她的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他的手紧握着她的手,冷气将长发和衣襟吹得一飘一晃,林志炫的歌声响彻耳畔。
她告诉过他,“一直都在爱你,没离开过。”
他便说,“这首歌,下次我唱给你听。”
她都把这件事忘记了,可是他却一直记得。
“我眺望远方的山峰
却错过转弯的路口
蓦然回首
才发现你在等我没离开过……”
孟菱持续动容,像被一摊篝火烘烤着,她心尖上的颤栗就是火焰跳动的频率。
再细小的事情也被人家郑重铭记的感受,你能体会吗。
微小到踩死了一只蚂蚁,但是他记得。
“让我们一起抬起头
迎接爱降落
阳光证明这并不是一场梦
闭上眼用心去感受
有一个声音
它说爱情没离开过”
是啊,让我们一起迎接爱降落在我们的世界。
曾经发生过什么都不要紧,因为爱情从未、从未离开过。
……
第二天新书预售,孟菱获得了很好的成绩——《薄荷烟》预售销量破五万直接冲上新书热卖榜单当天的销量第一。
梦想和爱,都有厚爱她。
3
陈遂的那本《梦》,设定在近未来,结局写到了世界末日。
女主角问男主角:“如果末日了,只能给我说最后一句话你会说什么。”
男主角的答案是:“我爱你。”
如果真的会死,那我的遗言就是我爱你。
“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会一直重复这句话直到我的呼吸和心跳彻底停止。
然后他又问女主角:“那你呢。”
女主角说:“抱紧我。”
4
那天陈遂正对着视频学习如何把一只鸡炒的还算能吃,正播放到该放多少盐的时候,电话忽然响了,他骂骂咧咧接起来,心想谁这么会找时间。
还没来得及说“喂”。
对方一句话让他屏住了呼吸:“陈遂,你爸没了。”
电话是一个和陈胜文关系挺好的叔叔打来的,陈遂小时候经常去他家后花园摘山楂吃,他很喜欢陈遂,尽管陈胜文出国这么多年他们没再联系过,但他一直留着陈遂的联系方式。
陈遂还算冷静,他把盐盒盖上,关了液化气,才问:“怎么死的?”
“吸毒过量。”
“他吸毒?”
“具体原因你还是听他妻子给你聊吧,她想要你的联系方式,但是我怕直接给她会打扰到你,还是把她的手机号给你吧。”
“……”
挂了电话之后,陈遂在灶台前站了很久。
直到孟菱端着水杯出来接水,他才回神。
陈遂最后一次见到陈胜文是在他十一岁的时候。
现在他二十三岁,时隔十二年,十二生肖都轮了一番,再听到陈胜文的消息竟是死讯。
孟菱走过来,问:“陈大厨,您的鸡炒好了吗。”
陈遂小声说:“陈胜文死了。”
孟菱一愣,有好几秒钟都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个消息。
陈遂说:“我要打电话问问他是怎么把自己作死的。”
孟菱放下手里的茶杯,看了眼灶台上的锅,想了想说:“那你出去打电话吧,我来做饭,等会儿吃热乎的。”
陈遂点了点头,走到沙发上坐下,然后拨通了陈胜文继妻的手机号。
那通电话打了十五分钟左右。
前十四分钟,陈胜文的现任妻子保持着基本的礼貌,对他悲痛却有条理的叙述了近几年他们一家的现状。
原来陈胜文夫妇移民之后没两年,就被一个加拿大人骗了几乎全部积蓄,他们寻财无果,借酒消愁却被人唬着吸了毒,两个人一时间穷困潦倒,最后这几年,他们卖房子卖车子卖珠宝,实在算得上家徒四壁。
陈胜文想过回国,但一想到回国之后搞毒困难就打消了念头。为了能吃上一口饭,陈太太不得不去红灯区站街赚取最廉价的小费,陈胜文毒瘾发作常常好多天不回家,在大街上睡一宿和流浪汉抢面包都是寻常事。
到最后他们连孩子上学的钱也挥霍光了,他们的孩子被休学回家,大喊大闹,陈胜文无颜面对这些质问,跑出去一星期都没回来。陈太太原本没当回事,谁知道这天早晨忽然收到警察让她认领尸体的电话。
陈胜文死在一条最不起眼的街角,被人发现的时候身上已经爬满了老鼠,那些针眼全都变成烂疮,皮肉成为各种虫子的美味佳肴。
陈遂久久未语。
他对陈胜文没有感情,所以并不难过,但陈胜文好歹是他亲爸,他到底还是唏嘘的。
陈太太说:“我心想你也是他的亲人,他去世总是要通知你一声的。”
这句话之后她话锋一转,问道:“我记得我们出国之前,你爸给了你一套房子……”
陈遂眉心一跳,问:“怎么,你想打这房子的主意?”
“我们现在活不下去,你可以不管我,但是你妹妹和你身上流着相同的血,你总不能眼睁睁看她没学上,小小年纪和我一起站街吧,反正你现在都是那么厉害的作家了,也不差那点钱,我们不要多,只要胜文给你的那一点钱……”最后一分钟,全在要钱。
陈遂只想冷笑。
当初陈胜文用这套房子明码标价抵了父爱,现在又想回收?
没那么便宜的事情。
“想要钱?可以。”陈遂哂笑,“这套房子值多少冥币,我等会算算,全部烧给陈胜文。”
他挂了电话,摁了摁鼻梁。
试图驱赶疲惫。
“饭做好啦。”又过了好一会儿,孟菱从厨房走出来。
陈遂看着她,不自觉扯出一抹笑,走过去,见她炒了一盘鸡,还煮了大米粥。
她给他盛了一碗,说:“趁热喝。”
碗里的食物发出清香,热气腾腾的白雾从碗里飘出来,陈遂拿起勺子舀了一口汤,喝下去的那刻,他有一滴眼泪掉在了热汤里。
“孟菱。”他低着头,看着碗,喊她的名字。
他的女人耐心问:“怎么了。”
他说:“我怕以后……我当不了一个好爸爸。”
孟菱被狠狠刺到了。
眼前这个人,人生中的一半时光都在被亲情凌迟。
她站起来,到他旁边,像哄小孩子一样摸了摸他的头发。
“不害怕。”孟菱笑,“以后你就把我们的宝宝,当做曾经的你,你想怎么呵护曾经的你,就怎么爱他。”
陈遂久久未动,几秒后,又有一滴热泪滚到了汤碗里。
5
陈遂大学毕业那年给孟菱求婚,七夕的时候正好放暑假,他们俩就趁这个节点去领了结婚证。
孟菱大学毕业那年,陈遂给了她一个婚礼。
这个婚礼非常的特别,只请了二十多位熟悉的好朋友,以及双方的家人。
齐舒婷负责孟菱的妆发,曲洛和顾娆当伴娘,秦枝负责拍照,李京州叫来工作室的人来录影,李凉和阿卓是伴郎,张之挣是证婚人,由于姥姥年事已高不便折腾,高一飞夫妇便是陈遂这边的“长辈”。
那会儿吴栀子已经成为阿卓的女朋友,她也过来了,一直在和一个叫夏火的姑娘聊天,那女生是李凉的女朋友,她是个画家,给陈遂和孟菱的新婚礼物就是一幅一米五宽两米长的油画,画了一个月才画好。
婚宴就设在爷爷奶奶的老屋里,客厅里换上了好看的红色白色双色窗帘,系上了五颜六色的彩带。鲜花,哨子,铃铛和各种装饰品摆在屋子各处,屋顶挂着一只类似于八十年代歌舞厅里的旋转大彩灯,四面墙上都贴了一张大大的囍字,屋中间搭了个台子留着跳舞。
瓜子糖果零食酒都摆在桌子上,还有一个长得很像牵牛花的唱片机,播放着邓丽君的《甜蜜蜜》。
一次婚礼,除了舒服和融洽就只剩快乐和幸福。
不繁琐却用心,不形式却浪漫。
婚礼过后,秦枝把一袋子拍立得倒在桌子上,得有两百多张,各种搞怪的,欢快的,感动的……时光留不住的,全都被光影留住了。
他们婚后第五年,也就是孟菱二十七岁,陈遂二十九岁的时候,他们俩才打算要孩子。
备孕很顺利,次年,孟菱没有经过太大的分娩痛苦,平安生下一对龙凤胎。
陈遂给宝宝们取大名,女儿叫陈不离,儿子叫孟不弃。
孟菱给宝宝们取小名,女儿叫孟红豆,儿子叫陈宇宙。
一对人的幸福是岁月静好的,而一家人的幸福却是福泽绵长的。
小朋友两岁多的秋天,他们一家去巴黎玩。
不弃这天还在午睡,不离却嚷嚷着要去吃薯条,于是陈遂只好先抱不离下去,在香榭丽舍大街上有读者认出了陈遂,拍了张照发到网上,引起了激烈的讨论。
那张照片里,陈遂戴黑色口罩,上身穿华伦天奴几何图案的圆领羊毛衫,配黑色的牛仔裤踩迪奥运动鞋,妥妥的高富帅大学学长的感觉。
而与之反差的是,他怀里抱着一个穿黑毛衣蓬蓬裙的小女孩在吃手手。
小女孩应该是比较调皮,脚上少了一只鞋,而仔细看那只鞋,正被陈遂像手表一样挂在纹着孟菱名字的那只手腕上。
有了孩子之后,陈遂感觉自己明显温柔了许多,而孟菱却觉得自己英勇无畏了很多。
如果要证明这件事,大概就是某天孩子们都出去上学了,陈遂骑摩托车带孟菱出去兜风,回来的时候路过景区,心血来潮去蹦了一次极。
那年她三十二岁。
还有一次,她和陈遂出去遛狗的时候,看到了一家新开的纹身店,觉得装修挺好看不由自主走了进去。
等她再出来,手腕上多了个陈遂同款的纹身,唯一不同的是她把心形图案里的字换成了“陈遂”。
而那年她四十岁。
少女时代盛大的梦落于现实,终究是一场人间烟火。
而这烟火中,一小半是平凡的庸碌,一大是半极致的狂恋。
“你的停靠成为岛屿,成为陆地,成为具体,我爱你锋利的伤痕,爱你成熟的天真,偏颇爱你,宽阔爱你。多谢你如此精彩耀眼,做我平淡岁月里星辰。”
你给的梦,真的特别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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